产业统计月报填报须知
 
一、填报流程
1、企业在深圳市工贸运行系统(http://eos.szsitic.gov.cn)点击“数据填报”,密码如未改,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 
2、进入到系统后点击“月报”选择“软件月报”并新增软件月报,即可填报数据,填写完整后可暂存,最后点击“提交”即可上传数据。企业提交数据后不可以再进行修改,提交前请仔细检查数据是否正确,单位是否有误。无须另外提交纸质材料。如企业首次使用该系统,请先点击“单位通用信息”完善单位信息后,再填写月报数据。
 
二、注意事项:
1、 软件百强企业每月14日前通过系统报送数据,其他企业于季度结束后当月(如第一季度则为4月,其他季度类推)14日前报送数据。填报的数据均为从一月份开始的累计数。
2、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有义务上报数据,对于无故迟报、不报数据三次以上的软件企业将取消其年审资格,100万元以下的软件企业可以选择不报,但须与年审数据一致。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积极配合数据上报工作。
3、企业上报数据请务必检查单位是否准确,软件企业月报中单位为万元。
4、如对表中指标不理解可下载报表上方的指标解释。
5、季报系统已不再使用,季报数据报表中的数据仅作为历史数据供企业作参考。
 
统计负责人:郑艺 83661275 王蕾 83758301
传真:83661275 / 83673164
 
附件:软件百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