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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1年6月(上半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1-07-06 | 57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软件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通信行业等三项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0〕996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独立法人单位)需在2021年7月15日前,通过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系统(http://app.ssia.org.cn)上报2021年6月(即上半年)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各软件企业登陆系统后,左栏“报表管理”,点击“企业月报-填报”,上报月份选择“2021年6月”、填好联系方式、注册区域、所属领域等,再点击“创建工单”,即可显示报表。2021年3月数据即2021年1-6月(即上半年)的累计数,填报数据时请注意各数据项的量级单位(报表单位为万元/万美元),填写完整后提交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首次使用该平台的企业,请先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完善单位信息后,再填写报表数据,如联系方式更换,请及时更新。深圳市软件百强企业需于每月15日前填报上月累计软件产业统计报表(2020年度深圳软件百强名单将于近期公布,目前仍按照2019年度百强名单执行http://www.ssia.org.cn/userlist/admin/newshow-10745.html),其他企业需于每季度结束次月15日前填报上季度累计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如6月报表于7月15日前填报1-6月累计数、9月报表于10月15日前填报1-9月累计数)。

我市信息主管部门继续加大行业统计监测工作的力度,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有义务定期上报数据。企业是否定期纳统也作为市工信局数字经济扶持计划、稳增长奖励、首版次软件等项目申报的条件之一,请各单位予以重视,积极配合数据填报工作。


注:1.平台登录账号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或18位社会信用代码,亦可使用企业名称全称登录,若忘记密码或登录出现错误,请现在登录页面中找回密码,或联系技术支持(83461551/15999597409);

2.请尽量完善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去年同期列数据(系统自动导入)如有调整,请直接在去年同期列中修改即可;如去年未填写相应的报表数据,请同时完善去年同期列数据;

3.请注意与2020年年报数据的衔接,包括软件收入比重和软件收入分类,尽量保持口径一致。

联系电话:83758301  86693376  83661275  86076935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1年7月6日


相关链接: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8542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