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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服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5-05-06 | 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软件企业、会员单位:

在《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 号)的政策精神指引下,深圳市近年来大力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续出台了《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旨在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际软件名城”。

为了跨部门、跨领域联动地方政策资源、市场资源,推动基础性、创新性的高质量软件产品的广泛应用和快速成长,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指导下,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将在现有软件产品评估的基础上增设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服务。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软件产品范围

高质量软件产品的范围将依据国家对软件重点发展规划的指引,结合软件产业国产自主化持续发展、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变革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多重需求圈定。目前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十大领域及我市具有优势的创新领域共十一大领域组成(附件1)。高质量软件产品的范围将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二、评价对象及评价方式

1、评价对象:高质量软件产品的评价将面向所有已经取得“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产品开展。

2、评价方式:企业自愿申请,协会定期组织供需两侧的产业专家和技术专家从产品的领域、功能、技术指标、销售情况、创新点等多维度进行评审。

三、评价结果

通过评审的产品将由协会颁发“高质量软件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两年。

四、评价材料及申请流程

1、评价材料:企业下载填写《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申请表》(附件2)并按填表说明中要求的材料准备齐后交至协会。

2、申请流程:企业提交申请——协会受理——专家评审——颁发证书。详见附件3。

五、收费及咨询

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目前暂不额外收费。 如需制作牌匾由第三方收取牌匾工本费。

咨询电话:26601256  83461413  86713243

 

附件:

1、重点鼓励的软件产品类型表

2、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申请表

3、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申请流程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