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信发函〔2023〕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25号)要求,经推荐申报、核查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对相关平台的服务指导,不断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
附件: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8434e39f10e4edbbf685666e1a457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