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备案管理工作。现公开发布第二批23家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名称及备案编号。
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备案仅是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供分发服务行为的确认,不代表对该平台服务能力和其在架应用程序的认可,任何平台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得违规从事其他业务。
附件: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备案清单(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s://www.cac.gov.cn/2024-04/08/c_1714249325463432.htm
相关链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备案编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