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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通知】关于组织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3-21 | 103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清单制定相关工作,我委拟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第(一)条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线宽小于65纳米(含)、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的清单;《若干政策》第(三)、(六)、(七)、(八)条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封装载板、抛光垫、抛光液、8英寸及以上硅单晶、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的清单。

  二、申报受理说明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附后)。

  对于2021年因客观原因未能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可补充申请列入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清单。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请列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补充申请列入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2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提出补充申报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完成信息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经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在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数据应体现2020年度企业实际情况。

  (三)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企业应按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附件3)”以及本通知“参考模板(附件6)”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2.企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

  3.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4.系统申报后,企业需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二份、电子版一份)于4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材料接收地点。集成电路企业和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期4栋611室);软件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族激光科技中心17楼)。

  三、注意事项

  (一)2021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2年需重新申报。

  (二)2022年申报时间(4月16日)截止后,信息填报系统不再支持企业补充提交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请相关企业提前准备。

  (三)清单印发前,企业可依据税务有关管理规定,先行按照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享受相关国内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印发后,如企业未被列入清单,应按规定补缴已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款。

  (四)已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条,以及财关税〔2021〕4号文提及的关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咨询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88125200,88127353

  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寿爱华,15919782026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联系人及电话:

  郑艺,13510693680

  信息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3691379(9:00-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pdf

附件2.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和重点软件领域.pdf

附件3.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附件4. 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doc

附件5. 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申报系统企业填报使用手册.pdf

附件6. 参考模板.rar



补充说明: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在准备材料前认真对照附件1和附件2的条件和领域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所有佐证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协会。协会将视企业申报的材料情况组织现场约谈和专家评审,请申报企业尽早准备材料。

联系方式:肖庆新18948300868  郑艺13510693680

材料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协会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激光科技中心17楼(请从东门进入)

防疫要求:根据目前防疫要求,进入大族激光科技中心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登记。大族物业根据疫情情况实时调整防疫要求,请各单位提交材料前留意协会官网通知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绿色出行,大族物业不提供对外停车。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关于组织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的通知-通知公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sz.gov.cn)



延伸阅读:



2022年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宣讲会成功举办(附回放)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申报材料

附件2:2022年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宣讲会

附件3: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条件及重点软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