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规〔2026〕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26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ghs/wjfb/art/2026/art_3c850bb629b941cb87da44790511e4e7.html